三是异地就医管理缺失,过度医疗现象严重。据有关调查,医院70%的患者曾被提供过度医疗服务,大医院的医疗费中有20%-30%是靠过度医疗获取的①。多检查、多治疗、多用药、多收费现象普遍存在。有专家指出,目前医院由于利益驱动,对医保病人诱导需求相当普遍。保守估计过度服务量要占医疗卫生总费用的20%以上,仅药品浪费一项,至少占医疗卫生总资源的12%。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重城市、轻乡镇,重规模、轻基层,重高精尖投入、轻社区公共服务,导致卫生资源供给不能满足公众的医疗基本需求,全国80%的医疗资源分布在城市,城市卫生资源80%又分布在大城市,大中城市集聚众多高水平的医学人才、高新技术设备,一些昂贵新药品也是首先在大城市大医院应用于临床,一般大中城市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相对较高。医疗资源的分布不均和患者的趋好心理,导致转往异地上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人员增加,因而低层次的统筹地区医疗基金负担相对较重。
四是就医监管难度大,骗保行为时有发生。异地就医行为中,医保经办机构无法象管理统筹地区内就医那样建立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间的相互制约(见图1)。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费用结算申请与给付过程中的联系就成为彼此唯一的联系通道(见图2),既不能实现对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实时监控,又很难对异地医院、药店、异地就医人群进行监管,进而无法对医、患双方相互进行制约。综上所述:由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参保人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信息传递具有滞后性,异地就医监管难度较大。一方面难以保障广大异地就医人员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给个别异地就医人员甚至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基金提供了可乘之机。各地反映的医疗欺诈(如假发票、假病历、假审批表等)大多出现在异地人员就医管理环节。
以上问题的存在,究其根本原因,我们认为是:各地医疗保险政策的差异性,使得异地人员医疗待遇不公,医疗机构趋利操作;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封闭性,使得异地人员医疗保险关系不便流动,医疗待遇支付滞后,病人预先承担了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基金负担;属地管理与异地行为的不对称性,使得异地管理成本增大,医疗监管力不可及;医疗监管手段的单一性,使得异地医疗管理乏力和原始,仍然停留在审核纸制票据、手工操作、电话报告、往返报帐等初级管理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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