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容
1
|
||||||||||||||||||||||
| 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 号,以下简称国发44号文件)下发以来,经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努力工作, 全国绝大部分统筹地区启动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02年底,全国基 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9400万。但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应参保人群还 没有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些职工的基本医疗得不到有效保障,对新 制度的运行乃至对社会稳定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根据部2003年的总体工作 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工作,现就有关问 题通知如下: 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 识做好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社会保障体 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影响到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也 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扩大基本医 疗保险覆盖面,将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和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既是贯 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客观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 想,提高熟悉,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 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医疗保险 扩面工作,争取参保人数再上一个新台阶,确保年内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人数突破一个亿的工作目标。 二、切实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继续积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 围 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发44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目前尚未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统筹地区,必须在今年启 动并做好扩面工作。已经实施的统筹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在坚持 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的基础上,将城镇符合参保条件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纳 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大中城市参保率要达到60%以上,其中直辖市和省会 城市要达到70%以上,其他城市也要在去年参保人数的基础上有所突破,统 筹地区的参保人数要达到50%以上。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困难群体参保 问题。对只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单位,可按照先建立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 帐户的办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那些因退休人员较多或其他原因目 前还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将其纳入基 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 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3]2号)和有关文件的精神,将实施关闭破产的中心企业和中心下 放地方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同时做好地方关闭破产 企业的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工作。要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实际情况,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分享收藏到:
↑上一篇:关于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
查看所有评论>>最新评论 共有 7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最新评论 共有 7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赞助商连接
48小时热榜
相关文章
评论推荐
不妨一试
赞助商连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