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召开“两定”医保诚信等级考评工作动员大会

转换为 来源:http://www.mib.com.cn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网 点击: 时间:2008-01-07
近日,天津市劳动保障局等四部门在武警医院召开2006年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诚信等级考评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治理中心黄桂芳主任部署了全市医保诚信等级考评工作安排;李秋华副局长就搞好全市医保诚信等级考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决定,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诚信等级考评工作从2006年11月份全面启动。通过等级考评将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诚信等级,并对部分先进诚信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天津市自2001年11月1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在五年多的时间里,全市513家定点医疗机构为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了参保患者的生命健康,成为支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和确保医疗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从2005年开始本市开展争创医保诚信医院活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医疗保险费用治理、医疗保险服务治理、医疗质量治理等五个方面都得到了加强。以患者为中心,主动配合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成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本次诚信医保医院考评范围包括天津市所有签订定点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评内容将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诚信等级治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诚信等级治理办法(试行)》所确定的内容和方法进行考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诚信考核内容主要有七个方面。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诚信考核内容七个方面主要是:

  

1、医疗保险治理。主要是评价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医疗保险治理工作保障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是否严格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2、医疗费用结算与治理。主要是评价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价格政策和医保费用结算治理情况以及有无向参保患者转嫁拒付费用现象等。

  

3、信息化建设与治理。主要是评价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网络建设情况,是否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医院信息化治理系统,实现医保门诊、住院联网,做到与医疗保险经办治理系统的实时交互,信息共享。

  

4、医疗保险用药治理。主要是评价定点医疗机构用药的合理性,是否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保证《药品目录》内药品的及时供给,是否认真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5、医疗保险服务治理。主要是评价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疗保险治理的服务手段和措施及为参保患者服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在醒目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首诊医护人员是否认真核对参保患者身份;是否推诿、拒诊参保患者;有无冒名就医,搭车开药、无医嘱用药现象;是否存在分解住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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