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药品更名

 

  更名机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更名条件:
  列入《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药品,需更改药品名称的,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更名书面申请。
  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典委员会的关于更改药品名称的批件。
  时限: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异名库执行情况反馈表可在本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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