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
| 参保人员在已实现住院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证明、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在住院5日内)在定点医院通过网上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办理参保人员住院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在未实现住院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或由于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证明、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章)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在住院5日内)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受理登记岗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