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 一举四得

转换为 来源:http://www.mib.com.cn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网 点击: 时间:2008-01-08
近日,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职工举报,来到苏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检查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职工加班超时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监察人员打开手提电脑,通过无线网络接入苏州劳动保障信息平台,运行劳动关系和监察信息系统,开始移动办案,查询出该公司有392人参保,3月份增加参保人数为36人。监察人员据此数据核对该公司提供的职工花名册、考勤卡、社保缴纳情况,发现该公司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缴费情况符合规定,但该公司为赶外贸服装加工单,确实存在一些员工加班超时现象,但加班费能及时支付。事实查清后,监察人员马上利用车载打印机打印出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改正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当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华小姐在送达书上签字时,不由感叹现在的监察支队办案质量高、办案效率快。因为,按照她以往的经验,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劳动监察员有时需要回去查询社保缴费等相关数据,限期改正指令书也需企业跑到劳动保障部门来领取。而现在,原来需要2—3天才能办成的事情短短的3个小时就可完成。

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实现劳动保障主要业务全方位、全过程信息化和信息共享”这一金保工程的最终目标,在原有的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治理信息系统与劳动就业治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实现系统的整合,开发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自2004年7月实施劳动监察网络化治理化后,劳动保障监察不仅实现了现场移动办案,而且更好地规范了办案流程,提高了办案质量,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目前,苏州全市(除工业园区外)的劳动保障监察已纳入该信息系统。去年7月至12月底,市级处理案件273件,比2003同期的188件增加了45%,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高。

现在,全国大多数地方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专案检查、立案处理等所有办案程序都是监察员手工操作,不仅时间长,而且易造成某些程序不规范、流转时间长等缺陷,不能适应劳动者迫切维权的愿意。因此,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发劳动保障监察治理信息系统,全面开展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非常及时,适应当前维权和社保扩面的工作需要。该市劳动保障部门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即金保工程建设不只是信息技术在政务领域的推广和应用,也不只是简单地将现有职能和业务流程电子化或网络化,而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业务流程再造的重大创新。为此,在建设过程中,该市劳动关系与监察处、信息中心与软件开发商一直不断交流,进行详尽的需求分析,双方将业务与技术较好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思路,使得整个信息系统既完整体现劳动监察办案的整个流程,又具有依据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劳动监察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数据的一体性、人性化的操作界面及模块的可重用性、安全性等特点,较好地体现了业务与技术之间的结合、协调和促进。

具体说来,一个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建立,带来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规范劳动监察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从受理举报直至结案的全过程都在信息网络中流转,劳动监察文书的各项数据和调查取证的内容全部存储在系统中,每个过程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实现了对劳动监察流程的控制,须在七日内立案,60个工作日内结案,超过期限或漏掉某个环节,信息系统就拒绝接受或给予提示,由此,确保了办案的时效性、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二是变事后检查为实时监控,严格依法行政。领导天天在网络系统中可随时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度,随时进行相应的指导。利用监察系统智能化的检验功能,检查案件查处中某些环节中的错误,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便企业和群众。整个监察系统为劳动进提供一个方便的投诉、举报的信息平台,移动办案也方便了企业,节省了企业的时间。

四是提供多种功能,有利于决策分析。整个劳动监察信息系统具有统计分析、信息查询、档案治理等多种功能,可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和猜测性分析。

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将进一步改进,完善在城市间的信息共享、服务手段多样化(与12333 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劳动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等相联通)、全市监察业务联动(覆盖全市所有的监察机构)、劳动保障决策支持等功能。(王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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